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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区车辆日常管理规定文件(矿区车辆要求及规定)

发布时间:2024-06-13

交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车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

1、第一条为加强企业内(以下简称厂内)机动车辆的安全管理,提高厂内机动车辆的安全技术状况,保障作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厂内机动车辆,是指限于企业厂区范围内(含码头、货场等生产作业区域或施工现场)行驶及作业的机动车辆。

2、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总则 安全生产是关系到国家、企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大事,为了加强机动车和驾驶员的安全管理 , 消除各种隐患 , 防止行车事故的发生 , 提高运输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根据本公司的运输工作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3、车辆管理 本公司的车辆由仓储部管理,并指派专人负责对车辆调度。 车辆应由专职驾驶员驾驶,需由他人驾驶时,应告知车辆性能、状况并到车队调度处备案。专任驾驶员应每周实施定期检查及保养,以维持机件寿命,确保行车安全。

4、安全生产责任制 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预防为主”的方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守法经营,落实各级交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组织学习安全生产知识,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5、检查消防设施是否安全有效。建立安全生产奖惩制度,依制度进行奖惩。驾驶员和车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遏制交通事故发生,须做到:对交通主管部门检查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整改事项,按时逐项予以整改、落实。

6、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工作规范,严肃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制度,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和安全知识学习,提高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对道路运输驾驶人员要求做到“八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