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挖乱采的处罚
1、法律分析: 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的,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的矿区内,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的,责令停止开采、赔偿损失,没收采出的矿产品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 拒不停止开采,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对直接责任人员追究刑事责任。
2、违反本法第六条的规定将探矿权、采矿权倒卖牟利的,吊销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没收违法所得,处以罚款。
3、私挖乱采,根据所侵害的对象不同,将承担不同的法律责任。如,私挖乱采矿产资源的轻则会受到行政处罚,重则构成犯罪。《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4、私挖乱采治安处罚如何处理 《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在铁路线路、桥梁、涵洞处挖掘坑穴、采石取沙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公安机关特种行业管理规定
1、法律分析:特种行业治安管理实行属地管理,依法保护行业经营者、消费者等的合法权益,制止、取缔非法经营,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公安机关应当依法规范特种行业治安管理,文明执法、公正执法,强化服务意识,自觉接受社会和公民的监督。鼓励建立各类特种行业协会,引导和促进行业规范有序发展。
2、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开展特种行业治安管理工作时,应当自觉接受社会和公民的监督。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违反本条例规定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商务、旅游、交通运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环境保护等主管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与特种行业治安管理有关工作。第五条 公安机关应当依法规范特种行业治安管理,文明执法、公正执法,强化服务意识,自觉接受社会和公民的监督。
4、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负责特种行业治安管理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商务、旅游、交通运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环境保护等主管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与特种行业治安管理有关工作。公安机关应当依法规范特种行业治安管理,文明执法、公正执法,强化服务意识,自觉接受社会和公民的监督。
江苏省特种行业治安管理条例(2019修正)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促进特种行业的健康发展,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特种行业,是指在服务业中,因经营业务的内容和性质容易被违法犯罪人员利用,需要采取特定治安管理措施的行业。
“因吸食、注射毒品被行政处罚或者被决定强制隔离戒毒的人员,在行政处罚执行完毕三年后或者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三年后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由户籍地或者居住地公安机关对其进行吸毒检测。
经批准开业的旅馆,如有歇业、转业、合并、迁移、改变名称等情况,应当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后3日内,向当地的县、市公安局、公安分局备案。经营旅馆,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建立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设置治安保卫组织或者指定安全保卫人员。
黑龙江省公共场所和特种行业治安管理条例(2020修正)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公共场所和特种行业治安管理,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公共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黑龙江省公共场所和特种行业治安管理条例 第二章详细规定了从业条件与许可备案的具体要求。开办公共场所和特种行业需满足以下条件: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须符合资格标准。 必须拥有满足经营需求的固定场所及设施。 场地布局和设施必须满足消防安全及安全要求,与危险物品保持安全距离。
黑龙江省公共场所和特种行业治安管理条例第五章法律责任详细规定了经营者、从业人员违反条例的法律责任。根据条例规定,违反者由公安机关依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和本条例的规定进行处罚。处罚种类包括警告、罚款等。
”十将第四十五条改为第四十一条,第二款修改为:“其他公共场所和特种行业为第十六条第一项所列违法犯罪活动提供条件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罚;有关法律、法规未作出规定的,责令改正,处以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十删去第四十八条。
黑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 67 号 《 黑龙江省公共场所和特种行业治安管理条例 》已由黑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于 2007 年 12 月 14 日通过,现予公布,自 2008 年 5 月 1 日起施行。